从今天开始,2008年奥运会、残奥会开/闭幕式门票可办理门票转让。据悉,门票的转让在银行受理申请后还需奥组委进行审核申请,现场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亲笔签名。根据审批流程,在接到申请文件后,奥组委需要5至10天时间完成数据整理和转让审核工作,加上文件的邮寄时间,共需7-15天时间。在审批转让申请的过程中,奥组委将与转让人联系,核实相关信息同时告知转让结果。也就是说,最迟将在15天之内告知转让人门票能否成功转让。
提醒
提交《门票转让申请表》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的亲笔签名。想在中行门票代售点填表并直接提交申请的,需要转、受双方同时到现场完成签字。
那些购得开闭幕式门票后还没取票的公众,也可办理门票转让。
转让成功后,门票也只能由原始购票人或其代办人领取。受让人不能代替转让人直接到银行领取门票。
公众可以拨打票务中心热线电话咨询(010-952008)
转让受理的起止时间
门票转让受理的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至各仪式前25天,具体截止时间是:
奥运会开幕式:2008年7月14日晚17时
奥运会闭幕式:2008年7月30日晚17时
残奥会开幕式:2008年8月12日晚17时
残奥会闭幕式:2008年8月23日晚17时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