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多年的建设,长春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,城市绿地面积逐年扩大。以提升城市生态质量为出发点,以创建全国园林城市为目标,充分利用湖、河、地形等自然生态环境要素,大力开展造绿工程,营造了具有春城特色的生态系统。通过一批重点工程的建设,使长春形成特色突出、类型合理、功能健全、绿化质量良好的园林绿地系统。1994年被建设部评为园林绿化先进城市,1995年被国家绿委评为“全国绿化十佳城市”,1996年和1999年先后两次被国家建设部评为“全国绿化先进城市”,2001年被吉林省评为“吉林省园林城市”,2002年被国家建设部评为“国家园林城市。特别是2003年以来,我市对牡丹园、雕塑公园、林园、南湖公园、胜利公园、儿童公园、天嘉公园、文化广场、卫星广场、南湖广场、西安广场等大型公园、广场绿地进行了续建和改造,通过对城市一批公园绿地的新建,城市的绿地总量显著增加,到2006年,长春市绿地总量7339.49公顷,城市绿地率达到36.5%,城市绿化覆盖率41.5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.6平方米。
2007年我市继续开展大块绿地建设工作,要求各城区园林处及市直绿化处每个单位新增1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10块。争取尽快实现“500米服务半径同见绿地”的目标。
现已落实绿化建设用地147块,绿化面积60公顷。2007年全市将新植街路25条,为加强街路绿化精品建设,提高街路绿化档次,07年继续按照“多品种、多层次、立体化”的要求,重点改造街路19条。按照长春市精品工程建设标准对20处绿地进行改造。并对对各城区588条街路进行补植。



